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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阳光嘉苑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申请
审 批 公 告
2011年第29号
根据中国银监会《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》的有关规定,应江西威尔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,我中心已对该公司开发的“阳光嘉苑”项目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申请审批进行完毕。
现公告如下 :
一、该项目由江西威尔置业有限公司建设,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,属有限责任公司,法人代表:胡冬青,注册资本:叁仟万元人民币,注册地址:南昌市北京东路2089号桃湖村委会大楼,房地产开发资质:暂定。
二、经审核,该公司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、企业法人证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、国有土地使用证真实、齐全、有效,并于2011年12月陆续取得“阳光嘉苑”3#、4#、5#、6#、7#、8#、9#、10#商品住宅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。
三、该项目于2010年12月19日经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。项目位于青山湖区京东路269号,占地面积:69305m2,总建筑面积164579m2,总计21栋833套住宅,预计销售均价:3500元/m2,容积率为1.8,绿化率为40%。
经中心贷审委员会审批,江西威尔置业有限公司本次所开发的“阳光嘉苑”,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,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保证人和抵押物。
特此公告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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