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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和苑小区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申请
审 批 公 告
2011年第30号
根据中国银监会《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》的有关规定,应江西省和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,我中心已对该公司开发的“和苑小区”项目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申请审批进行完毕。
现公告如下 :
一、该项目由江西省和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,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,属有限公司,法人代表:徐象和,注册资本:壹仟万元人民币,注册地址:南昌市湾里区幸福路285号后院,房地产开发资质:暂定。
二、经审核,该公司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、企业法人证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、国有土地使用证真实、齐全、有效,并于2011年10月陆续取得“和苑小区”1#、2#、3#商品住宅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。
三、该项目于2010年10月18日经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。项目位于南昌市南京东路923号,占地面积:9181m2,总建筑面积37977.9m2,总计3栋269套住宅,预计销售均价:4200元/m2,容积率为3.5,绿化率为33%。
经中心贷审委员会审批,江西省和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所开发的“和苑小区”,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,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保证人和抵押物。
特此公告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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